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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一声“妈”婆婆老泪流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张志杰

  上午11点多,婆媳俩签完字按完手印,婆婆先走出了调解室,于丽丽紧随其后,在院子里,于丽丽上前拉住了王娜的手并叫了一声“妈”,这一声“妈”让74岁的王娜一下子老泪纵横,一旁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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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调解员王顺虎的调解(中),婆媳二人握手言和,多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11月21日11点多,于丽丽(化名)走出调解室,快速上前拉起婆婆王娜(化名)的手,伴随着一声“妈!”,婆媳俩20余年的紧张关系总算有了缓解。于丽丽与婆婆都是沣东新城三桥街办五一村村民,因为家庭矛盾,于丽丽多年来没叫过婆婆一声,2013年起,双方因土地纠纷又打起了官司,直到昨天,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终于达成了协议。

  为了房产婆婆儿媳互相起诉

  1990年,王娜夫妇将位于建章路中段的1亩承包地确认在大儿子、大儿媳家庭名下。1993年7月,王娜将包括大儿媳0.9亩承包地在内的全家2.7亩承包地一起交给村民张某,两家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商业用途。1995年,王娜在自己的承包地靠近建章路边让大儿子夫妇建了一层两间门面房出租,后加盖第二层,并约定到期后该土地返还王娜。2013年3月,大儿子因病去世,7月,租地合同到期后,王娜要求大儿媳于丽丽归还承包土地。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去年5月,王娜将大儿媳起诉到未央区法院,法院判决于丽丽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拆除,土地返还给王娜。

  今年3月26日,于丽丽以“拆除房屋要求赔偿损失”为由,将婆婆起诉到未央区法院。11月10日,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因房屋无法评估,于丽丽撤诉。随后王娜向五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婆媳俩这才达成协议:婆婆将建章路中段承包地上的另两间两层门面房中的一间两层(66平方米),与南邻于丽丽两间两层门面房(132平方米)无条件置换,置换后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各自所有;王娜则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给大儿媳补足0.9亩承包地;各自被置换的房屋租金征收到2016年8月31日。

  走出调解室儿媳拉手叫“妈”

  11月18日,婆媳二人向未央区法院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昨天,是双方到未央区法院三桥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的日子。上午10时许,婆媳俩先后来到三桥法庭,按规定,领取裁定书前,婆媳俩需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指印,调解员王顺虎向双方宣读了协议书内容,双方均表示认可。但就在于丽丽准备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指印时,她突然指着协议书上的条款说:“不对,这上面少了一项,老太太百年之后,这房子应该归我女儿所有,不能变成她的个人财产!”

  于丽丽突然提出的要求,出乎王顺虎的意料。“这次调解的是你和你婆婆之间的土地问题,不牵涉房屋继承权问题!”王顺虎说。听了这话,于丽丽甩手不干了,“你不给协议里加上这一条,这个字我不可能签!”原来,在和于丽丽结婚前,王娜的大儿子结过婚并生有一个女儿,于丽丽担心置换给婆婆的门面房,婆婆以后会给小儿子,这才提出要由丈夫的这个女儿继承。

  对儿媳妇的要求,一开始王娜并不答应,数落起大儿媳多年来的种种不是,于丽丽也不甘示弱,诉说起多年来的不易。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眼看着调解工作可能前功尽弃,王顺虎又做起了王娜的思想工作:“心里有疙瘩咱就要解开,都是一家人,有啥不能解决的?”王娜被王顺虎的认真耐心打动了,表示要打电话和家里人商量商量,挂断电话后,王娜说她答应大儿媳提出的要求,愿意增加一个“补充协议”。

  上午11点多,婆媳俩签完字按完手印,婆婆先走出了调解室,于丽丽紧随其后,在院子里,于丽丽上前拉住了王娜的手并叫了一声“妈”,这一声“妈”让74岁的王娜一下子老泪纵横,一旁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家庭矛盾再深总有办法解决

  王顺虎说,婆媳俩的矛盾已经20余年了,多年来,大儿媳没叫过婆婆一声,这次门面房的事情,让二人的关系更为紧张。早在婆媳俩打官司之前,村委会、村干部都出面协调解决过,但没有结果。

  王顺虎说,婆媳俩后来又到法院打官司,因各种原因最终回到了原点,再次找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双方能够考虑到她们不仅是婆媳关系,还是两邻关系,为避免进一步的情感伤害,愿意达成和解协议,这让我们也感到很欣慰。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不管多深的家庭矛盾,只要家庭成员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总能有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