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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57991/回:0)请看: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份行政判决书的亮点 西安市周至县九峰乡禄护仓诉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做出判决。 该判决书有两大亮点。 第一,该案属于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改革的案件。 判决书明确,人民陪审员主要只参与对本案事实部分的审理认定。我们看到,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已记入法律文书。 第二,判决书用大段文字论述为何能认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该论述逻辑严密,思维清晰。 本网认为,该判决堪称同类法律文书的佼佼者。故,将其全文刊发,供网友围观点评! 下图:雁塔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 ![]() ![]() ![]() ![]() ![]() ![]() ![]() ![]() ![]() ![]() ![]() 楼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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